近期,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受申请人委托,对贵州省某煤炭安装工程项目鉴定意见书涉及的造价争议进行技术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为申请人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
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审查相关案件资料后,认为评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为妥善处理本案争议,中价协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规则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调解员名录库中选择并确定两名专家担任本案评审专家,同时考虑到案涉煤炭工程专业性较强,定额适用相对复杂,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特商请煤炭工作委员会并由其推荐了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两位专家共同参与评审。评审专家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针对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初步确定了评审方案。
本次评审会采用了视频会议的方式,评审专家听取了申请人对案情、争议事项和事实理由的陈述,询问了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对鉴定意见书的相关争议问题、确定的人工单价的方法、依据存在的主要问题达成了共识。评审专家认为,煤炭建设工程有矿建工程、地面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不同工程计算工程造价时应执行相应的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相应的费率和造价管理有关规定,但鉴定意见书所涉的机电安装工程中有矿建工程(如井下轨道铺设、拆除)、地面土建工程(如地面轨道铺设、拆除、地面硬化),均按机电安装工程的相应费率计取费用,未按不同工程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并计取各项费用,存在定额计价有误的情形;此外,煤炭机电安装工程有地面安装工程、井下安装工程和非标准设备(件)加工产品工程,取费模式、取费费率及内容不同,鉴定意见书所涉机电安装工程单位工程预算总表中的取费费率不符合煤炭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存在取费模式不当和计算有误等问题。
近年来,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案,坚守职责、勇于担当、秉持公正、不忘初心。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精神,通过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模式,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评审)方式解决纠纷,努力打造工程造价行业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管新格局。